刚刚!深汕挂牌一宗居住用地,建成后销售不得捆绑精装修

2020-07-01      来源:黄冈楼盘   浏览次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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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7月1日,深圳市土地和房地产交易中心宣布,深汕合作特区将于7月31日出售一处住宅用地,起价为1.22亿元。

出售地块的住宅类型为商品住宅,竣工后出售时不允许捆绑其他服务和产品,也不允许捆绑精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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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地块位于深汕经济特区鹅埠镇创文路北侧,土地面积20110㎡,建筑面积66363㎡,土地使用年限70年。

容积率中的总建筑面积不超过66363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747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6263 ㎡;首末站建筑面积2500㎡;物业服务用房面积130㎡。

宗地以“单限双竞”方式出售,未设定自由转让人才住房的初始分配面积。

根据转让条件,该宗地必须在签订转让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内开工,四年内竣工。项目建成后,商业分割许可、转让和出售人才住房的产权限制和流通将按照深汕合作特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土地转让的条件

(1)该地块的住宅建筑类型为待售人才住房,采用“单限双竞”方式出售,即限定地价、竞争性地价和人才住房面积无偿移交给政府。当投标人的最高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地价时,投标人和交易价格应根据最高投标人的原则确定。当投标人的报价达到最高限价地价时,拟继续投标的投标人将从竞争性地价变为无偿转让的人才住房面积,总建筑面积不变。投标人的确定原则是,申报无偿转让人才住房面积的投标人将获得最多。

(二)宗地未设定自由转让人才住房初始建筑面积的。

(三)投标人应与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以下简称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签订《建设和管理任务书》,并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四)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的规定,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土地用途和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使用和开发。

(5)本地块无偿转让的人才住房产权属于政府,竞赛结束后无偿转让给深汕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由深汕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或指定单位经营管理,房屋由深汕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调剂使用。

(6)该宗地必须在签订转让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内开工,四年内竣工。

(七)人才住房市场价格建成后将按深汕经济特区房地产相关政策执行。

(8)本地块项目完成后,商业分割许可、转让和出售人才住房的产权限制和转让将按照深汕经济特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首末站在申请初始登记前无偿移交给深汕特区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产权归政府所有;物业服务用房归所有人所有。

具体产权要求以《转让合同》为准。

(9)该地块项目出售的人才房不得捆绑其他服务和产品,不得捆绑精装修。

(10)投标人可以在深汕经济特区合法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然后通过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全资子公司。

主体资格要求

在深圳(含深汕合作特区)注册的企业法人,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人才房或人才房的范围,可独立申请该地块的招标(不接受联合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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