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私合作项目的规划和设计条件。:B115-0002),用于在深圳福田区建设国际学校和国际化学校。该项目位于福田区新洲路与滨河路交叉口的西北部,占地面积33248.8平方米。
该地块已取得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01-2006-0336),2006年9月26日。现在福田区教育局已经申请变更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变更内容公告如下:
一、规划设计条件的主要变化:
(a)变更前
1.项目名称:深圳市上海教育学院福田实验学校
2.建筑容积率:≤1.04
3.建筑覆盖率:≤22%
4.指定建筑面积: 34,718.22平方米;其中:已建成8栋建筑,建筑面积24,218.22平方米,新建宿舍楼10,500平方米
5.总平面布置及建筑退让红线要求:新建建筑退让红线南侧大于等于8米,每侧其他建筑间距满足深度标准要求。
6.车辆出入口:根据现状
7.机动车泊位数量:
8.备注:(1)本许可证是根据城市规划委员会法定规划委员会2006年第二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而发出的。(2)氏族地图编号为B115-2。
(2)变更后
1.项目名称:深圳福田区国际学校和国际化学校PPP项目
2.建筑容积率:≤1.68
4.指定建筑面积为43,785平方米;
其中:实验楼和部分原教学楼被拆除,建筑地上地下总建筑面积为43,785平方米。新建教学综合楼的主要功能有:教学辅助用房、办公室用房、生活服务用房。
5.总平面布置及建筑后退红线要求:东西两侧红线保持不变,东、东南、南侧红线大于等于6米。地块内新建建筑与预留建筑之间的距离必须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6.车辆出入口:交通影响分析应由专家评审后组织确定。
7.机动车泊位数:80个
8.备注:(1)本证书对应的土地使用范围为深圳市规划资源【2020】460号批复的范围;(2)为了创造优秀的建筑产品,提供建筑设计的灵活性,探索空与城市界面多样友好的新校区空,结合建筑设计方案确定建筑覆盖率;(3)停车场(库)的建设必须按停车位数量的30%配备收费桩,所有剩余停车位应预留给收费设施的建设和安装条件;(4)其他未尽事宜应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导则》、预制建筑、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等技术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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