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关于公布轮候合格住宅房屋认定家庭信息的通知》
资料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0-04-03 10:15
根据《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条例》、《深圳市住宅房屋轮候安置办法》(以下简称《轮候安置办法》)等规定,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公安、国土规划、社会保障、民政、残联等部门反馈的户籍、住房、社会保障、婚姻、优抚、残疾等情况,对20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受理住宅房屋申请的11072户(含单身居民,下同)进行了核查。符合条件的家庭名单及相关信息(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一、公布日期和方法
从2020年4月3日至4月17日,它将在以下网站上发布15天。
深圳政府网站;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
第二,信息修正
公示期间,申请家庭应认真核对申请资料。如发现申请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请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住房保障服务”(http://zjj.sz.gov.cn/zfbzfw/)网站,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向深圳行政服务大厅提交相关支持材料(需在“我深圳”微信公众号或app上预约,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富忠三路市民中心B区深圳行政服务大厅南一楼深圳行政服务大厅西大厅)提交信息变更(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申请人家庭同意本次公布的申请信息。
申请家庭对驳回轮候申请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节假日除外)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市住房保障局提出复核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提交材料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富忠三路深圳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12号窗口申请审核(必须在“我深圳”微信公众号或app上预订),或将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深圳市福田区富忠三路深圳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12号窗口。
电话:88631666。
三、投诉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话、信函、走访等方式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1)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电话:83788218,地址: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宅研究楼附楼1楼信访室。
(二)市纪检监察部门的投诉电话号码应当以其公开信息为准。
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提供联系方式,接收单位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四.重要提示
(一)根据《轮候安置办法》的规定,我市商品房轮候申请的基本原则是申请家庭完整申报。申请人家庭对申请人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对本次公示无异议且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门将根据《轮候册及安置办法》中规定的轮候规则,按照备案回执编号的先后顺序确定其每日轮候顺序,将其纳入轮候册,并将其置于轮候册的底部。
(3)关于房屋安置,可关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门户网站发布的安置通知。
(4)在轮候期间,如轮候家庭的住房、人口、人才认定、户籍、婚姻、养老金、津贴、津贴、伤残等发生变化,应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住房保障服务”(http://zjj.sz.gov.cn/zfbzfw/)网站,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向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地址:福田区富忠三路市民中心B区1楼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大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提交信息变更(节假日除外)。
(5)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欺诈、虚报、瞒报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附件:深圳市住宅商品房轮候审核合格家庭名单及相关信息表(受理时间: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深圳市住房保障局
2020年4月3日
http://zjj . SZ . gov . cn/csml/bgs/xgk/tzgg _ 1/202004/t 20200403 _ 19150365 . 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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