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新规本月起执行

2019-09-30      来源:蕲春房地产   浏览次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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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规则已经实施。安徽商报财经媒体记者23日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获悉,相关托管服务的修订和优化规定将从本月开始实施。最大的变化是申请贷款的二手房交易。今后,买卖双方只有在银行确定贷款后才能办理转账手续。这改变了以往先转让抵押贷款的设置,进一步防范了交易风险。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近日发布《合肥市存量住房交易资金托管服务办法》,要求开展存量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具备资金托管运营、管理和网络技术条件,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从事资金托管服务,去年达到一定规模的存量住房贷款业务。托管银行应当设立存款室交易资金托管账户。存量房交易资金的存储和转移应通过托管账户进行;托管银行应当提供安全、高效、便捷、免费的资金托管服务。对于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从业人员,新规定明确规定,在经纪活动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代表买卖双方管理、收取或支付存量房交易资金。

记者注意到,合肥市二手房交易存量资金监管新规定发生了重大变化,即“如需存量住房抵押贷款,贷款银行应进行贷款资格预审”。过去,合肥市的二手房交易是先转让所有权,然后将房产抵押给银行,以获得抵押贷款支付交易的余额。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相关官员表示,2005年10月,合肥市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发布了住房公积金监管相关规定,解决了二手房交易资金有效监管存在的问题。十多年后,原规定在程序、手续等方面已不能满足交易双方的需要,如抵押贷款审批和房屋交易流程设置不合理、资金托管服务网点少、信息水平低等。,因此对它们进行了优化和修订。

新规定利用大量商业银行网点为买卖双方提供贷款审批、资金托管、办理其他权证和资金转账等一站式服务,解决复杂的住房交易手续问题。

新的基金托管模式遵循“谁借谁信”的原则,要求商业银行提前批准贷款,以确保贷款额度。在保证交易资金安全的基础上,避免了交易过程中较为常见的“无法办理抵押贷款”的风险。激发商业银行开展存量房交易抵押贷款的积极性,引导银行加大贷款支持力度,缩短整个交易过程的时间。

据了解,新规则已于本月实施,有效期为两年。

如何处理基金托管

二手房交易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并签订《存量房交易网络签约合同》后,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向托管银行办理资金托管:

第一步是申请监护权

出卖人和买受人选择托管银行,该银行对《存量房交易网络合同》的房屋权利及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并共同签署《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资金转移

买受人将托管协议约定的托管资金转入托管账户(如需存量房抵押贷款,贷款银行应进行贷款资格预审;如果贷款银行与托管银行不一致,托管银行应了解贷款资格预审情况)。

第三步是纳税并获得证书。

办理存量房交易和房地产登记的税费缴纳手续。

资金转移

房地产登记完毕,收到全部资金后,根据《存量房资金托管服务合作协议》的规定,托管银行应在两天内通知买卖双方,并及时划转托管资金(对于存量房抵押贷款,贷款部分应通过托管账户一并划转)。

(安徽财经新闻媒体记者高正/温戴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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