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乐财经孙苏波,西藏城投(600773。SH)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西藏证监局的警示函。
西藏证监局指出,2021年6月9日,E互动回复相关投资者问询时,关于股东大会是否提出盐湖提锂项目产能规划的传闻,西藏城投未准确回应。相关回应失实,具有误导性,并导致西藏城投股价异常上涨。
西藏投资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刘英作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通过e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的相关问询,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西藏证监局已对西藏城投、刘英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